眾所周知,金融的市場化改革與發展,已經落后于整個國家現代化進程,難以充分滿足各類主體的合理金融需求。但是,由于金融問題影響經濟社會各層面,且深入牽扯各方利益,所以推動實質性改革的難度一直很大。有鑒于此,與其面面俱到,不如抓住上中下三個層面的核心環節。
首先,對于改革中遇到問題,近年來的主流觀點是缺乏頂層設計,在金融領域也是如此。然而,如果把頂層設計簡單定義為改革的整體思路和框架謀劃,則會遇到兩方面問題。一是作為設計者的政府部門來說,需要作為戰略視野超群的治國精英,否則一旦頂層設計出現偏差,帶來的災難是更嚴重的。二是不會在執行中導致效果與初衷背離,使改革成為部分人謀利的手段。這在現實中都是很難的。因此,真正的頂層金融設計,一方面應是增加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如金融機構破產法、放貸人條例等,而非各類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則是制定和推動改革的主體,不應是金融監管部門,因為其基本職能就是控制風險,而金融改革必須承受風險,這會出現內在目標沖突,所以要設計出以改革為純粹目標的推動主體。
其次,自下而上改革相比自上而下一直難有突破,雖然近期成為熱點,但也要注意的是,基層金融改革的著力點不應落在地方政府身上,而是真正重視草根金融,在服務小企業和居民方面實現創新;仡櫄v史,1141年法國出現證券雛形、1384年佛羅倫斯誕生了第一張保單、1580年的威尼斯銀行呈現現代銀行特點,銀證保三行業的發展無疑都源于草根。即使在管制程度不斷增加的現代市場經濟國家,草根金融仍然保持了巨大活力。對于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上層推動的后發式金融增長來說,更需要充實草根金融的發展土壤,使高高在上的金融業“走下神壇”,走向民生。
最后,頂層與草根缺乏中間銜接和溝通,是包括金融在內的諸多改革出現問題的關鍵。尤其是近些年的金融改革,與大多數草根企業和居民的需求開始拉大距離,或者著眼于金融業自身的“游戲”,或者偏好“傍大戶”。這就需要強調國家、地方、草根三個層面的金融發展和創新的銜接和互動,建立信息和訴求的傳遞與平衡機制,從而避免改革片面性與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