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節奏快、社交圈子窄,婚戀問題成了不少未婚男女的“燙手山芋”,很多人急于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未婚男女的這一心理,巧設各種騙局,進行違法活動。 本期記者將通過兩個案例解析騙局,提醒市民引以為戒,避免人身和財產的損失。
冒充警察騙色騙財
案情:今年26歲的小伙韓某,高中畢業后一直在咸陽市興平老家打工,結婚生子后一直和妻子關系不和。2013年初,和妻子離婚后,韓某開始在網上結識一些女性。
因為從小的夢想是當警察,韓某對網聊的女性均稱自己在省公安廳工作,并下載一些興平市公安局的照片,并穿著自己曾經的保安服照相制成頭像。
韓某通過網聊結識了大自己21歲的劉玲, 告訴對方自己被省廳調到興平市公安局當領導, 還說自己婚姻不幸, 和妻子離婚后, 自己要照顧兒子和殘疾的父親。 而劉玲說自己除了經濟條件不錯以外, 婚姻生活并不如意。
網聊熟絡以后,劉玲便約韓某見面并留宿,兩人發生關系。
一次, 兩人逛街時,韓某說“別人都有筆記本電腦,我沒有”,劉玲當即便買來送給了他。交往時,兩人一直通過電話和網絡聯系。韓某以“姐”相稱。
十幾天后, 韓某給劉玲打電話哭著說“我開警車把人撞死了”并向其求助,借錢平事。劉玲信以為真,陸續交給韓某30萬元。
自此以后, 韓某在與劉玲的交往過程中以自己辦事、 孩子生病等理由, 陸續騙取劉玲現金和匯款等10萬余元。 2013年4月, 韓某拿到最后一筆錢, 謊稱要去香港打工賺錢。劉玲感覺不對,便報了警,隨后,韓某被警方抓獲。
2014年3月4日, 興平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檢察院認為韓某冒充人民警察,虛構事實先后騙取他人44.3萬,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責。 庭審結束,法院將擇日宣判。
解析: 此案中, 韓某穿保安服, 下載公安局照片至QQ空間, 假冒警察騙取了婚姻不幸的劉玲的信任。 如果劉玲能夠核實韓某身份, 她可能不會和對方走得太近。在交往過程中, 韓某以各種理由多次向劉玲開口要錢, 如果劉玲有一次查驗了對方的“理由”, 便很容易能夠識破對方的騙局,從而避免損失。
“酒托”以婚戀為名詐騙
案情:24歲的小王從外地來西安打工。2013年12月的一天,小王忽然收到一條陌生女子發來的微信:“你好,我叫喃喃,能和你交個朋友嗎?”一開始小王并沒有理會,可隨后幾天,小王又陸續收到了喃喃發來的幾條信息。根據微信上的定位顯示,喃喃就在附近,于是小王便添加喃喃為好友。 當天下午,喃喃就打來電話,想約小王出來見面,隨后二人約定在柏樹林附近一家酒吧見面。
當晚,小王在酒吧里第一次見到喃喃,就被對方高挑的身材和靚麗的長相吸引。根據喃喃的要求,服務員給二人拿來了紅酒和果盤,共計1萬多元。1萬多元的酒水,對于月薪只有1000多元的小王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但礙于面子他只好用信用卡支付了費用;丶液,小王才意識到事情有點兒蹊蹺,于是報了警。
接到報警后,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民警很快意識到這是一起以戀愛為名實施詐騙的團伙。 經過深入偵查,在多位當事人的辨認下,一個犯罪團伙組織浮出水面。
民警發現,犯罪團伙的頭目是來自東北的29歲男子劉某。 自2013年9月份以來,劉某先后短期承包了柏樹林及友誼路上的兩家酒吧,并招來“鍵盤手”、“傳號手”及“托王”,再通過他們找到一些年輕女性,以戀愛為名勾搭未婚男青年去酒吧進行高消費。隨后,碑林警方一舉將多位嫌疑人抓獲。
在審訊過程中嫌疑人交代,酒吧里的紅酒都是廉價酒,一瓶也就30多元。用綠茶和雪碧勾兌后, 每扎以280元至2880元不等的價格誘騙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消費,可見利潤之高。
解析:為了實現這些利潤,不法分子雇傭“鍵盤手”、“傳號手”及“托王”各司其職,巧設騙局。如果小王在遇到陌生人搭訕時能堅決拒絕, 如果他不告訴陌生人手機號碼,如果在酒吧付賬前能夠及時報警,很可能就不會損失一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