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目前查獲的涉案數額最大的“小官”腐敗案
■擁有財產高達5615萬元,公開索賄2191萬余元,3084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每月斂財近80萬元,每天入賬2.5萬元以上
2014年1月17日上午10時,身穿橘黃色“省看01”號服的陜西省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原科長侯福才戴著手銬,被兩名法警帶入陜西省咸陽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侯福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異地移交咸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由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就在兩個多月前,侯福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這里第一次開庭審理。當時的侯福才突然推翻其在偵查階段的供述,拒不認罪。這次,面臨宣判,他沒有什么表情。
審判長宣布判決:“被告人侯福才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依法扣壓、凍結的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實名舉報
高檢院指示立案偵查
2012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到了一封實名舉報信。該舉報信反映,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科長侯福才,利用管理建筑市場報建、監督,管理企業資質、施工許可證發放,招標投標及綜合管理工程的權力,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大肆斂財,為自己及其親屬積累了巨額財富。舉報信羅列了侯福才成立“祥和”公司,以公司化手段變相索賄、投入大量資金開發房地產等涉嫌犯罪的事實。
2012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陜西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陜西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將此案列為了2012年重點督辦案件。
2012年3月,國內數家網絡媒體發布《渭南億元建設規劃費流失,施工許可證遭“潛規則”》一文進行曝光。網媒披露,渭南市建筑領域有一個奇怪現象,多年來,建設項目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每個建筑企業都要向一個名為“渭南市祥和建筑技術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繳納幾萬元到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不等的所謂“咨詢服務費”。其間,有個別人利用手中掌握的審批權大肆斂財,造成巨額行業性收費大量流失。
2012年3月15日晚,侯福才在家上網瀏覽新聞時無意間發現了關于渭南建設規劃費流失的負面報道,當即驚出了一身冷汗。趕忙打電話叫來同伙、其外甥女婿夏某商討對策,當晚即銷毀部分證據。隨后他又找到中間人,花了70萬元刪帖,自己還寫了《渭南建筑企業發展紀實》等2篇“正面報道”發到了網上。
陜西省建設廳紀檢組成立調查組,趕赴渭南進行調查。侯福才憑著直覺,預感到法網正在向他逼近。2012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在侯福才的授意下,夏某通知公司人員把所有票據、印章、合同以及電腦資料隱匿并交由他保管。幾天后的一個晚上,夏某又把公司里的幾個人召集起來,將所有資料全部整理后,裝了5個蛇皮袋子,分兩次用小車運到河灘野地里付之一炬,連祥和公司的筆記本電腦也被焚燒銷毀掩埋。接著,侯福才把自己投資開發的渭雙花苑項目建設中40%的股份價值2000萬元轉讓給了別人,然后偽造了幾十份借款合同及借據。
2012年4月9日,侯福才被“雙規”,接受陜西省紀委、監察廳調查。
2012年6月21日,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侯福才依法逮捕。
@上海靜安嚴瑾麗(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助理):網上實名舉報,讓貪官不寒而栗,也讓大眾為舉報人捏一把汗。當舉報者主動站上PK臺,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對公權力的信任。
大權獨攬
貪婪狂妄有幫手
侯福才1964年出生在澄城縣農村,是地地道道的農村孩子,兄弟姊妹9人,家境貧寒。1983年至1985年,他在原西北建筑工程學院中專部城鎮規劃專業學習,畢業后分配到渭南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工作。1997年任渭南市建委建管科長,2005年建委與城鄉建設局分設后,任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科長。2010年,原城鄉建設局更名為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后,繼續擔任建筑業管理科科長。
侯福才畢業參加工作后,就立志要賺大錢改變家境。2001年,他看到建筑市場發展規模越來越大,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單位也越來越多,認為機會來了,便出資30萬元,于2001年11月21日注冊登記了渭南市祥和建筑技術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得向祥和公司繳納咨詢服務費,才能得到侯福才的審批。
祥和公司成立后,雖然有法人和3個股東,但那都只是掛名,真正的幕后老板是侯福才。2007年到2010年,祥和公司一直未按規定年檢,渭南市工商局于2011年5月12日依法吊銷了公司營業執照并通過報紙進行了公告,但侯福才仍利用祥和公司為自己斂取錢財至案發。
侯福才為人霸道,建管科審核發放建筑施工許可證,多年來一直是侯福才說了算。2005年機構改革時,渭南市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為規范管理,經研究決定,將所有科室公章全部收回?珊罡2挪煌,找到局長辦公室大吵大鬧,還將辦公室主任打傷,后局長被迫調走。
2010年,渭南市城鄉建設局更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后,侯福才即給局里打報告更換建管科印章,但局里未能同意,他就私下將舊公章和要刻的新公章名稱交給了夏某,夏某按侯福才的旨意,在街上私刻了“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專用章”,交由侯福才保管。據知情人透露,侯福才因病在北京住院期間,建筑商懷揣巨款進京求他蓋章。
說到侯福才就不得不提另外一個人,那就是曹艷芳。
曹艷芳是渭南市工商局監察室一名女科員,離婚后,于1994年與侯福才公開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但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維持實質婚姻關系直至2008年后分居。
曹艷芳為人處事很張揚。從2003年起,曹艷芳在沒有注冊成立“建筑工程監理公司”的情況下,就私刻公司印章4枚,冒用別的公司名義,先后簽訂124份工程監理合同,涉案金額高達3065萬元,實際取得2060余萬元。她還串通投標,通過借用多家公司資質,在渭南市的5個項目監理招標中進行圍標,以別的公司名義取得工程監理資格,中標項目金額達1536.3萬元。
渭南市共有8家建筑混凝土企業,其中就有曹艷芳開的一家渭南經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侯福才利用自己的職權,向渭南多家重大工程項目施壓,公開為曹的公司“招攬生意”,進行不正當競爭。
曹艷芳畢業于省團校,自認為同學多、路子寬、關系廣,在渭南沒有她擺不平的事。2012年2月,網上曝光渭南施工許可證遭“潛規則”后,她一邊積極奔波,幫助刪帖,一邊向有關人員打招呼,不讓給建設廳調查組提供祥和公司的注冊資料,公然阻撓調查。
就在專案組調查侯福才問題時,曹艷芳涉嫌合同詐騙、串通投標、偽造印章的罪行也敗露出來。2013年9月12日,曹艷芳被渭南市中級法院數罪并罰,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1500萬元。
@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檢察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李艷麗:“小官大貪”現象屢見不鮮,很大原因是行政審批制度不完善,關鍵崗位的關鍵“科長”掌握著大量資源,給誰不給誰,給多給少,缺乏具體標準和監督制約。
大小通吃
公司化運作掩人耳目
侯福才注冊登記了祥和公司后,隨著建筑市場發展規模越來越大,求自己辦事的人也越來越多,侯福才的胃口也越來越大,以公司形式開始大肆索取賄賂。
2006年6月,某房地產公司項目部經理找侯福才,為其公司辦理開發百合苑小區項目施工許可證,侯福才要求其先到祥和公司辦理擔保、咨詢,交納擔保、咨詢費。在給祥和公司交了3萬元后,6月28日,侯福才給百合苑小區7B8#住宅樓辦理了施工許可證,這是侯福才受賄的第一筆。
侯福才最多的是先后5次向某房地產公司索取共計319.1萬元。2007年2月初,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找侯福才辦理其公司開發的花園Π期項目施工許可證,分多次給祥和公司轉賬共計319.1萬元。
侯福才索賄幾乎到了瘋狂的程度,其雁過拔毛、“大小通吃”的特征十分明顯。其索賄中既有來自開發商300余萬元的巨款,也有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的款項,甚至連學校、醫院、福利院這些單位他也不放過。2008年5月,渭南一家學院辦理學生公寓樓和教職工活動中心項目施工許可證時,先后兩次給祥和公司交了5.3萬元。2011年初,渭南市臨渭區一家醫院為了順利拿到該院醫療服務樓項目施工許可證,給祥和公司交納3萬元費用。2009年7月,渭南市一所兒童福利院為開發康復綜合樓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給祥和公司“轉款”5萬元。
祥和公司以“擔保、咨詢服務費”的名義收取錢款,而實際卻沒有給任何一家公司提供過擔保、咨詢服務。侯福才在交代時承認:“建設單位交了擔保、咨詢費后,我就安排夏某同對方簽訂擔保協議或向對方出具保函,這些合同、保函都是假的,不過是我向建設單位要錢的借口和幌子。建設單位也明白,我具體負責審核申辦施工許可證,只要把費用交給祥和公司,我就給辦證,不交錢肯定不會給辦!
檢察機關查明,2006年6月至2012年2月,侯福才向45家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索取賄賂共計人民幣2191萬余元。檢察機關在偵查中發現,侯福才在任建管科科長至案發前,個人共擁有財產5615萬元。侯福才以其姐夫的名義,投資渭雙花苑經濟適用房項目,一次就投資了1949萬元;其本人對外借款共計1158萬元;案發后指使他人轉移資金1099萬元;其本人及以他人名義存入銀行資金787萬余元。還擁有一輛價值115.5萬元的奧迪Q7越野車及3套房產?鄢涫帐苜V賂的2191萬元和工資、經營裝修、打字室等收入338萬元外,差額3084萬元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數額特別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有人做過計算:從2006年6月16日至2012年2月17日,每月流入侯福才腰包的錢就有近80萬元,每天流入侯福才腰包的就有2.5萬余元之多。
@江蘇徐州王成艷(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檢察院政治處干部):政府官員穿上公司的“馬甲”受賄,貌似合法的形式卻改變不了受賄本質,但卻增加了查辦難度。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工商管理部門加強對公司運作的監管力度。
墮落軌跡
位重權大監督缺失
一名級別不高的科長,如何在6年內斂財5000多萬元?
辦案的檢察官認為,侯福才“久居關鍵崗位”是其腐敗的根源之一。侯福才于1997年12月被渭南市建委任命為建筑業管理科科長,2002年11月被任命為渭南市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科長,擔任渭南市建設部門建管科長職位長達15年之久,直到2012年5月東窗事發后才被免去了相關職務。
渭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在報建、核發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備案時,應督促建設單位積極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勞動保險基金兩項費用。但侯福才為了給自己撈取好處,在審核報建材料和申請施工許可證的文件中,對這兩項費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造成了大量規費流失。從2006年6月至2012年2月,造成墻改基金流失1351萬元、勞;鹆魇7455萬元的重大損失。目前,渭南有關方面正在積極追繳。
@豫-上蔡-郭永剛(河南上蔡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從根本上講,“小官大貪”問題源于“位小權大缺監督”,這是目前基層行政機關的一個“軟肋”。建議對基層一線行政單位一把手加強監督,嚴格規范權力運行流程,實行“管審分離”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