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1個月大的小孩住進神木縣醫院,初步被診斷為支氣管肺炎,兩天后即不幸死亡。期間孩子病情加重,奇怪的是醫護人員竟打電話請示主任醫師指示如何搶救,不可思議的是,在孩子被宣布臨床死亡兩小時后,主治醫生才給家屬發出病危通知書,還要求家屬簽字。
另外病程記錄中提到先天性心臟病,為何一直未做心臟彩超檢查予以確診,搶救期間出現心衰為何未使用抗心衰類藥物,也令人費解。
電話遙控搶救
孩子究竟患何病入院的?據2014年2月27日楊小孩(化名)的入院記錄顯示,患兒于5天前無明顯誘因出現咳嗽,呈陣發性單聲咳,喉間有痰,無發熱,口服藥物﹙不詳﹚效差。2天前咳嗽加重,伴氣喘,無明顯呼吸困難,隨即到本院查胸片示肺炎改變,以“支氣管肺炎收住!卑l病來患兒精神、食納尚可,大小便正常。
2月28日,陳鳳蓮主任醫師查房記錄中反映:患兒心影增大,不排除有先天性心臟病可能,囑家屬行心臟彩超檢查明確診斷并完善各相關檢查,告知家屬患兒若有先天性心臟病存在病情隨時有加重可能。今日繼續予頭孢呋辛鈉抗感染、氨溴素霧化祛痰等對癥支持治療,觀察病情變化。
稍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頭孢呋辛鈉是非常普通的抗感染類藥物,孩子病情已經加重,為何沒有采取相應有效的治療措施?這不免讓人聯想到是否與神木縣免費醫療及藥品“三統一”制度有關,導致醫院在某些疾病的治療過程中沒有更合適的藥物給患者使用。
既然已經懷疑患兒有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可能,為何醫生開具心臟彩超檢查單后無執行者簽名?不僅如此,在次日的搶救中,患兒出現心衰后,為何未使用抗心衰類藥物治療?是因為醫護人員電話請示不夠清楚,還是劉永林主任醫師電話指示不夠明晰,總之一條生命就這樣沒了,與電話搶救病人顯然有很大關系。
至于搶救是否為電話指示,據3月1日6點10分的病程記錄顯示,心電監護:心率150次/分、呼吸32次/分、經皮氧飽和93﹪,打電話請示劉永林主任醫師指示:用甲強,胸片示:心臟大,可慮先天性心臟病。血氣分析因血氣機器故障未能檢查。于7:05測體溫39.3攝氏度,故給予復方氨林巴比妥1ml肌注,向家屬交代病情重,變化快,隨時會有生命危險,請多觀察變化。該記錄有云忠明醫生的簽名。
這個記錄不僅確定電話請示搶救的事實,其中提到血氣分析因血氣機器故障未能檢查,血氣機器故障不能成為不檢查的借口,實在排除不了機器故障,為何不采集血樣到其他地方檢查,或采取轉院等其他措施?
死亡兩小時后發病危通知書
據孩子家屬的反映材料看,2014年2月27日早上,楊先生發現11個月大的兒子楊小孩偶感不適,他遂帶兒子及時來到神木縣醫院治療。經神木縣醫院醫生初步診斷為支氣管炎,建議住院治療。在住院當天主治醫生張世昌在沒有詳細診斷病情的情況下,倉促用藥以治療支氣管炎,導致小孩楊小孩病情急劇加重。但是2月28日主治醫生張世昌并沒有到病房檢查過小孩的病情發展情況。在3月1日凌晨2時許,小孩喘息明顯,由值班護士徑行給予吸氧、霧化、打針等治療。不久小孩就出現呼吸減弱、氣喘加重、口唇青紫等反應,小孩的家屬多次催叫醫護人員,但遲遲未有人到病房搶救小孩,無奈之下小孩父親楊先生跪在地上乞求護士聯系主治醫生、值班醫生盡快搶救,但是這一切都沒有喚起醫護人員救死扶傷的良知。緊接著小孩便心跳逐漸停止。直至3月1日早上小孩在死亡線上掙扎,醫護人員才打電話請示主任醫師劉永林搶救,待劉永林主任趕到病房時告訴家屬已無搶救可能,于當天7時許宣布小孩臨床死亡。在小孩已經被宣布臨床死亡后,主治醫生張世昌才出現在病房給小孩家屬發出病危通知書,要求家屬簽字,家屬悲痛欲絕拒絕簽字。
就神木縣醫院出現電話治病及兩小時后發病危通知單的怪事,中國商報記者日前專門赴神木縣,分別采訪了神木縣衛生局張副局長和神木縣醫院醫政科宋科長。
神木縣衛生局張副局長告訴記者,他知道此事后當即對當事主治醫生及醫院相關領導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孩子已不在了,才發出病危通知書,還求家屬簽字,家屬怎么簽這個字。他一直在積極協調處理這件事情。
神木縣醫院醫政科宋科長則坦言,這件事情他不回避,也不做解釋,已經將相關的資料上交了,一切以上級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一切聽第三方的鑒定。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西北政法大學著名法學教授王興運,他說種種跡象和事實表明,醫院管理非;靵y,與神木縣醫院這個二甲醫院名不符實。要么就沒有三級醫師查房制度,要么制度根本就是形同虛設,設備維護保養制度是怎么執行的?救死扶傷是白衣天使神圣的職責,醫院的設備正常運轉關乎病人的生死大事,關鍵時候機器出現故障,危重病人的生命安全何以保障?病人的安全感何在?醫生的職責何在?本報將繼續關注事件的進展情況。 |